离婚结婚证如何收回
事实上,在离婚过程中,结婚证并无需特别收回,而是通过办理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离婚来使婚姻关系解除,原结婚证在法律效力上失效。
1.假如选择协议离婚,男女双方需携带有关证件(包含结婚证)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如双方仍决定离婚,民政局会发放离婚证。
此时原结婚证不再具备法律效力,等于被“收回”了,由于其承载的婚姻法律关系已经终止。
2.假如选择诉讼离婚,法院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判决,一旦判决离婚,原结婚证同样在法律上失效。
3.假如结婚证丢失,想要离婚的话,可以补办结婚证或者开具婚姻证明后再进行离婚登记或诉讼。
2、离婚结婚证的登记步骤
找法网提醒,关于离婚和结婚证的登记步骤,这里分别进行说明:
离婚登记的步骤主要包含:
1.筹备离婚协议,协议中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置等问题。
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历程30天的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离婚均可撤回申请。
4.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亲自到民政局申请领取离婚证。
结婚登记的步骤则包含: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审察,确认双方是不是符合结婚条件。
3.审察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即时予以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应该注意的是,无论是结婚登记还是离婚登记,都需要双方亲自到场,并携带有关证件和材料。
离婚登记后结婚证处置
离婚登记后,结婚证的处置方法主如果让其自然失效,不再具备法律效力。具体来讲:
1.一旦双方完成离婚登记并领取了离婚证,原结婚证在法律上就已经失效了,不需要再进行特别的收回或注销手续。
2.这是由于离婚登记本身就是对原婚姻关系的解除和终止,而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在离婚登记完成后自然也就不再有效了。
3.在实质操作中,有的人或许会选择将结婚证保存起来作为纪念,这完全是个人行为,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的失效。假如结婚证丢失或损毁,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补办或开具婚姻证明。
总之,在离婚登记后,结婚证就不再具备法律效力了,不需要再进行特别的收回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