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怎么样处置丢失的结婚证
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依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夫妻有两种办法来协议离婚:
1.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补好结婚证后,双便捷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
2.另一种办法是无需补办结婚证,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情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2、领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你,去民政局办结婚证,步骤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申请登记。登记之后,婚姻关系才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需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3、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条件有什么
1.需要满足婚龄达到法律规定的需要,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双方均无配偶,要处于未婚、离婚、丧偶的状况,如果是处于结婚状况,第三结婚会构成重婚罪,该婚姻也是无效的。需要再婚的则需带上法院的判决书和离婚证。
3.双方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这也是为了生育安全的需要。
4.非常重要的条件是要双方都是自愿结婚的,双方意思表示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婚龄,男不能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能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